中国香港隐私公署新例下初次就涉“起底”罪刑做出逮捕

中国香港隐私公署新例下初次就涉“起底”罪刑做出逮捕 中国新闻社中国香港12月13日电 中国香港加强查处侵害个人信息隐私“起底”个人行为的新法规2021年10月起效,新法规授予个人信息隐私运营专员刑事案件调研及起诉权。中国香港个人信息隐私专员公署(隐私公署)13日于新例下初次就因涉嫌“起底”罪刑进行逮捕行为。

依据通告,隐私公署就一宗因涉嫌违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3A)条“在未获允许下公布个人信息”的罪刑在西九龙区逮捕一名31岁男人。隐私公署表露,事情来源于钱财纠纷案件。

隐私公署在行动质环获一部智能电话。该名被抓人员现正被扣留调研。隐私公署表明,会再次调研案子。

隐私公署提示,违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64(3A)条属比较严重罪刑,一经判罪最大可被处处罚10台币人民币及囚禁2年,群众切忌心存侥幸。(完)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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