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积极推动排污权贮备和转让 兼具发展趋势和污染治理

泉州市积极推动排污权贮备和转让 兼具发展趋势和污染治理 泉州市12月3日电 (张玮杰)2021年1-10月,泉州市核心城区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为97.7%,生态环境保护品质始终保持优质并持续稳步发展;泉州市进行贮备排污权转让和原始排污权有偿服务应用的政府部门收益达1930.7万余元,在其中,县市二级分为收益达1351.5万余元,为助推深层次打好污染治理行动累积了资产……小编3日从晋江市生态环境局获知,以上考试成绩正归功于《泉州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的有效性执行,完成社会经济发展和污染治理行动的互利共赢。

据统计,为进一步不断完善环境与资源有偿服务应用,适用晋江市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晋江市生态环境局、国家发改委、市财政局陆续协同公布了《泉州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规定》,并于2020年10月22日起宣布实施。

晋江市生态环境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明,根据执行排污权政策优惠,不断加强污水处理公司和当地政府的节能减排主动性,有益于促进关键污染物质消耗量减少。

据了解,根据转让政府部门贮备排污权,强有力适用了福建省百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天骄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晋江市圣元环保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大胜华(泉州市)有限责任公司等218个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获得新(扩、改)建新项目的排污权指标值,确保了公司新项目成功落地式基本建设,并为重点项目建设选购排污权指标值节省资产约1100万余元。

与此同时,泉州市具体指导、服务项目15家公司获得了可买卖排污权,预估买卖额度达9000万余元上下;在其中,已经有12家公司转让了可买卖排污权,买卖额度3902.8万余元,为企业转型发展和技术性加工工艺升级带来了资产。

不仅如此,泉州市还推进了132家公司根据进行供暖、绿色能源取代、停业整顿落伍过剩产能等完成了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在其中,取代燃煤蒸汽锅炉183台总共920蒸吨,减少关键污染物质消耗量二氧化硫760吨、氮氧化合物620吨、高锰酸盐指数40吨、高锰酸盐指数10吨,为重点项目建设的发展趋势空出容积室内空间。(完)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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