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举办第四批区立法委员宣誓誓词

中国香港举办第四批区立法委员宣誓誓词

中国香港10月8日电 香港政府8日在北角小区大会堂举办荃湾区议院、屯门区议会、元朗区议院、葵青区议院和离岛区议院的区立法委员宣誓仪式。监誓人确定51名区立法委员宣誓誓词合理,17名区立法委员宣誓誓词实效性有疑问,另有7名区立法委员没法参加或缺阵宣誓誓词。

依据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分配,全部在任区立法委员将分4批开展宣誓誓词,当天举办的是第四批,也是最终一批区立法委员宣誓誓词。在宣誓仪式上,参加的区立法委员逐一宣誓誓词拥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尽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并由香港特区政府民政部门管理局厅长王丽华伟做为特首受权的监誓人监誓。

《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于2021年5月21日刊宪起效。该规章修定多个法规,之中要求区立法委员须宣誓誓词拥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尽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04条的表述,监誓人承担保证 宣誓誓词合理合法实现的义务,对合乎该表述和香港特区法律法规的宣誓誓词,应确认为合理宣誓誓词;对不符该表述和香港特区法律法规的宣誓誓词,应确认为失效宣誓誓词,并不可重新考虑宣誓誓词。

香港特区政府表明,依据该表述所定下的标准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监誓人明确51名区立法委员的宣誓誓词为合理宣誓誓词。由于1名区立法委员现阶段在囚,监誓人觉得如今为其计划开展宣誓誓词,并不是有效地行之有效。若该名区立法委员的情况有变,而到时候他仍出任区立法委员,香港特区政府会再行做出分配。

另有2名区立法委员已各自向监誓人明确提出无法参加当天宣誓仪式的原因,监誓人现正就两个人的案例做出解决。4名区立法委员因缺阵宣誓誓词,已被视作《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0A条下,回绝或忽视做出承诺的状况,故依照该法规的第21条,务必即时卸任。除此之外,因为监誓人对17名区立法委员当天所作宣誓誓词的有效存在疑惑,因而已向相关区立法委员发送邮件规定给予附加材料,以确定其宣誓誓词是不是合理。

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区立法委员宣誓誓词已各自于9月10日、9月24日和10月4日举办,共96名区立法委员的宣誓誓词获明确为合理宣誓誓词。

2021-10-09

202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