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最终一批区立法委员宣誓誓词 51人宣誓誓词合理

中国新闻社中国香港10月8日电 香港政府10月8日在北角小区大会堂举办荃湾区议院、屯门区议会、元朗区议院、葵青区议院和离岛区议院的区立法委员宣誓仪式。香港特区政府公布,51名区立法委员的宣誓誓词为合理宣誓誓词。

依据香港特区政府发布的分配,全部在任区立法委员分四批开展宣誓誓词,当天举办的是第四批宣誓誓词。在宣誓仪式上,参加的区立法委员逐一宣誓誓词拥戴香港基本法、尽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并由香港政府民政部门管理局厅长王丽华伟做为特首受权的监誓人监誓。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表述(《解释》),监誓人承担保证 宣誓誓词合理合法实现的义务,对合乎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的宣誓誓词,应确认为合理宣誓誓词;对不符该《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的宣誓誓词,应确认为失效宣誓誓词,并不可重新考虑宣誓誓词。

依据《解释》所定下的标准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监誓人明确51名区立法委员的宣誓誓词为合理宣誓誓词。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表明,4名区立法委员(潘智键、王德源、李颂慈、郭子健)因缺阵宣誓誓词,已被视作《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0A条下,回绝或忽视做出承诺的状况,故依照该法规的第21条,务必及时卸任。

除此之外,监誓人对17名区立法委员所作宣誓誓词的有效存在疑惑,已向相关区立法委员发送邮件规定给予附加材料,以确定其宣誓誓词是不是合理。

同一天,香港特区政府表明,在10月4日举办的第三批区立法委员宣誓仪式中(即西区区议会、大埔区议会、西贡区议院和沙田区议院的区立法委员宣誓仪式),有16名区立法委员的宣誓誓词为失效宣誓誓词,包含陈亚哲、陈蔚嘉、苏达良、李贤浩、李嘉睿、柯耀林、王卓雅、李志宏、石斯伯里、黎梓恩、卢德明、黄浩锋、吴锦雄、吴定霖、黄学礼、郑则文。(完)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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