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援助的“软中国联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层协作

以法律援助的“软中国联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层协作 【同舟粤港澳大湾区 携手并肩大湾区】以法律援助的“软中国联通”,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深层协作

法制日报网络媒体实习新闻记者 刘琳

风过东海,激荡湘江。伴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基本建设的持续推动,高品质、多样化的法律援助要求日益提高。怎样为粤港澳基本建设给予一流的法制经营环境?怎样为“引导”和“走向世界”的公司给予多方位的法治保障?怎样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情况下能够更好地对接标准?11月26日,新闻记者参与了由国家网信办媒体传播局举办的“同舟粤港澳大湾区 携手并肩大湾区”互联网活动。在广东广州黄埔区创享湾的广州南沙法制结合展览厅,详尽了解了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市·广州南沙)法律援助集聚区的实践活动作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基本建设水上古丝绸之路法律援助产业基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法规服务行业协作,深层参加“一带一路”基本建设,黄埔区在我省首先打造出粤港澳大湾区暨“一带一路”(广州市·广州南沙)法律援助集聚区。该集聚区总建筑面积近9000平米,于2020年9月宣布开启,入驻了广州南沙国际仲裁核心、黄埔区(南沙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对外和民商事审理核心、“一带一路”境外法查清(广州市)核心等近30家法律援助组织,吸引住各种法律法规专业性人才近300人,结合了起诉、诉讼、协商、鉴定机构、法律事务所等多种多样法律援助資源。

广州南沙市委综治委公司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黄务贤在详细介绍广州南沙国际仲裁核心时提到,该核心曾创出24天取得成功调解标的额超24亿人民币的民商事纠纷案件“惊喜”。除开调解高效率,广州南沙国际仲裁机构还自主创新制订《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则》,相匹配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法律规范、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同歩运作广州市、中国香港、澳門三套开庭审理方式,被告方可以自行挑选,更强融入“一带一路”沿途尤其是英联邦国家、葡萄牙语国家被告方的法规环境。

在黄埔区(南沙自贸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的对外案子中,港澳地区案子占有率近80%。据统计,黄埔区(南沙自贸区)人民检察院审理的案子涉及到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沙特等四十多个我国及地域。在这里全过程中,搭建了“N 4 2”民商事法律法规和司法部门标准对接体制,即:N项香港澳门起诉标准对接探寻,4种香港澳门人员司法部门参加方式,2个粤港澳大湾区司法部门协作互动平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三地审判制度对接与融洽,提高对外司法部门裁判员的公信度。

202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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