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增加法定婚假10天增加生育假60天

安徽省增加法定婚假10天增加生育假60天 合肥市11月19日电 (储玮玮 张俊)11月19日,安徽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三十次大会决议根据了《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该《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要求,倡导适龄青年生育、优生。一对夫妻可以生孕三个儿女。夫妇目前三个儿女,有儿女经评定为残废且医药学上觉得可以再生孩子的,可以再生孕。依规收留孩子的夫妇或是再婚家庭,可以生孕三个儿女。

在奖赏与社保层面,《条例》要求,合乎法律法规完婚的员工,在享有国家规定法定婚假的根基上,增加法定婚假十天。法定婚假期内,其具有的薪水、奖励金、薪资福利不会改变。

对合乎本《条例》要求养育儿女的夫妇,党政机关、社团组织、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理应给与下列奖赏:女性在享有国家规定生育假基本上,增加生育假六十天;男性享有三十天护理假;在儿女六岁之前,每一年给与夫妇各十天育儿假。员工在前述要求的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内,享有其在职人员在职的薪水、奖励金、薪资福利。(完)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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