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全额确保抗灾救灾新项目商业用地

山西省全额确保抗灾救灾新项目商业用地 太原市11月9日电 (高瑞峰)9日,新闻记者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获知,该厅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适用10月上中旬洪涝灾害受灾地区复建。

10月2日至10月7日,山西省多地遭到大暴雨围攻致灾,现阶段抗灾救灾井然有序进行。《通知》确立从商业用地计划指标,整体规划开店选址,商业用地审批等层面,明确提出整合性现行政策,积极推进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的商业用地确保。

商业用地计划指标层面,优先选择全额确保抗灾救灾新项目商业用地,所需增加土地计划指标所有由市级综合调济处理;全额确保合乎“一户一宅”规定的乡村群众住房和集中化安装住宅商业用地,所需计划指标列项,独立出题审批,本年度内报销。

对抗灾救灾新项目,在没有压占永久性农田和生态环境保护红杠,不占有原土地资源利用整体规划和大城市(镇)整体规划严禁开发区的条件下,由县市级市人民政府出示列入土地空间布局重点项目明细或城区开发设计界限内的服务承诺后,按合乎整体规划监管规定,依要求流程申请办理土地办理手续。

与此同时,对因灾导致的交通出行,电力工程等防洪抢险救灾设备和诊疗,疾病预防等急缺应用的土地资源,可按照必须优先应用,应用完毕立即修复耕地原貌并交复原土地资源使用人,不会再补领商业用地办理手续;对因灾需异地复建的村落和厂矿企业,可边基本建设边申请,6个月内按照规定程序流程健全相关审批办理手续,容许先建后拆,3年之内进行拆旧城区土地复垦每日任务,偿还资金周转指标值。

旧址复建的遭灾工业生产新项目,在没有更改土地资源原主要用途的条件下,提升新项目建筑容积率的,不会再补交土地出让;已转让的工业土地或别的营业性新项目商业用地,公司因自然灾害危害不可以按时交纳土地资源合同款的,经转让人允许后,可适度增加交款限期,免交相对应的贷款利息和税款滞纳金。

除此之外,《通知》规定,各个要立即启用防洪抢险救灾,抗灾救灾及煤碳稳价新项目商业用地审核“绿色通道政策”。(完)

202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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