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副中心将履行新一批地市级行政职能

北京市城市副中心将履行新一批地市级行政职能 北京市城市副中心将履行新一批地市级行政职能

新闻通稿 新闻记者李向东 新闻记者从近日北京市城市副中心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获知,北京市政府向城市副中心管委和通州区政府相关部门授予新一批地市级权利事宜。

据北京市城市副中心社区党委委员会,管委办公室副主任胡九龙详细介绍,此次对城市副中心的地市级增权由“57+101”组成,包含对城市副中心增权和对自由贸易区组队增权2个一部分。一是城市副中心812平方千米范畴内履行的地市级权利57项,承揽行为主体为城市副中心管委;二是我国(北京市)自由贸易区试点区大运河中央商务区和张家湾设计方案小鎮组队约10.87平方千米地区内履行的地市级权利101项,包含提升产业发展规划自然环境类增权29项,由通州区政府有关部门承揽;建筑项目基本建设类增权72项,由城市副中心管委承揽,必须表明的是,该72项建筑项目基本建设类增权中有51项与在812平方千米范畴内履行的增权存有重叠。因而,通过此次增权,为城市副中心管委增加地市级行政职能78项,为通州区政府增加地市级行政职能29项,综合性2次增权,城市副中心管委共履行地市级行政职能108项。

2021-11-05

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