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时报•齐鲁壹点新闻记者 李培乐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办发【2021】12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泊车期内新能源车享有半价特惠,通电式混动车辆(含增程式)享有八折特惠。
14日,济南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发布通知,敬告各泊车经营公司,要果断回应济南市人民政府有关新能源车应用推广的呼吁,认真落实新能源车泊车政策优惠。槐荫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增加泊车行业价格行情管控幅度,对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告、拒不履行停车场收费政策优惠的地下停车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开展依法查处,进一步保护购买者的合法权利和价钱市场监管。
找新闻记者、求报导、求协助,各种应用商店免费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检索小程序“壹点情报局”,我省600多名新闻媒体新闻记者线上等着你爆料!
来源于: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