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等7单位:根据视频直播等新式互联网渠道分销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应具有有关资质证书

中央银行等7单位:根据视频直播等新式互联网渠道分销金融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应具有有关资质证书 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7单位就《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询建议。《征求意见稿》规定,根据直播间、自媒体账号、互联网技术群聊等新式互联网渠道分销金融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理应为金融企业从业者并具有有关金融业从事资质证书。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人在网址、移动互联应用软件、小程序、自媒体名字中应用“金融业”“交易中心”“交易市场”“信托”“投资理财”“资产管理”“财富投资管理”“股权众筹”“借款”“投资管理”“付款”“结算”“个人征信”“资信评级”“外汇交易(汇兑、结售汇、外币兑换)”等金融业有关字眼或是內容,理应获得相对应金融产品资质证书或金融信息服务业务流程资质证书。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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