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多少城市,被纳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带动越来越多企业将氢燃料电池汽车纳入发展计划。业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强化示范应用力度,扩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试点范围。在此,笔者整理乘联会专家关于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的报告,以供读者参考。

【我国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试点】

回顾2020年,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

乘联会专家指出,支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形成的政策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一是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推动关键零部件在产业化应用中考核验证和迭代提升。二是重点支持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三是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提升燃料电池汽车经济性。四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管理,构建产业发展的测试评价标准体系和安全保障基础。

2021年8月18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启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通知》,原则同意北京、上海、广东省报送的城市群启动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示范期为4年(截至2025年年底)。值此,首批列入示范应用的城市群正式确定。 

目前,北京市由大兴区政府牵头,联合海淀、昌平等六个区,以及天津滨海新区、保定、唐山、滨州、淄博等共12个城市(区)组成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京津冀城市群,落实今年8月16日发布的《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5年前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 万辆。

广东省确定由佛山市牵头,联合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阳江、云浮、福州、淄博、包头和六安等城市,组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广东城市群,落实2020年11月12日发布的《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和专用车推广应用。

上海市联合苏州、南通、嘉兴、淄博、宁夏宁东、鄂尔多斯市等6个城市(6+1)组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上海城市群。

2021年10月25日,上海市五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25年底前,对纳入国家相关奖励目录的燃料电池汽车在本市开展示范应用,且车辆配套使用的燃料电池系统、电堆、膜电极、双极板等核心部件,符合本市综合评价指标要求,本市给予相关车辆生产厂商资金奖励。

【专家点评】

乘联会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带动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氢燃料电池汽车纳入发展计划。截至2021年10月,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已达到8305辆,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强化示范应用力度,扩大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试点范围。

2021-12-10

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