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修储备粮管理条例 确立“由谁来储”“储哪些”等问题

河南新修储备粮管理条例 确立“由谁来储”“储哪些”等问题 郑州市12月3日电 (小编 李杰)河南省政府网宣办3日信息,该省官方网新修施行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新修《办法》确立了“由谁来储”“储哪些”等问题,并增加交替和管控关键阶段具体内容,编制起了比较严实的规章制度篱笆墙。

“粮食储备的目地,便是为了更好地调整和平稳粮食价格,解决重要洪涝灾害或是别的紧急事件,让普通百姓不但在平常,便是在异常情况下也可以获得充足的粮食供应。”当天的记者招待会上,河南粮食作物和贮备局副局刘敏详细介绍,为了更好地在新时期再次守好守牢粮食储备这条“道德底线”,河南在已经有规章制度标准基本上修定施行了《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

据了解,新修《办法》健全了粮食储备管理体系,确立了“由谁来储”“储哪些的”的问题。依照储备粮所有权,初次把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贮备列入到统一的规章制度架构内开展标准,与此同时也是第一次对公司贮备尤其是企业社会责任贮备明确提出了规定;依照粮食作物的类型,《办法》要求政府部门贮备杂粮,要以麦子、水稻等粮食种类为主导,与此同时对成品粮和小袋装植物油贮备也提出了分配。根据调节应用领域,有益于促进产生政府部门贮备和公司贮备作用相辅相成、协作高效率的粮食储备管理体系。

《办法》依照管理员权限和储备粮所有权,逐层夯实了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政府机构(组织)、经营行为主体和承储行为主体的义务。在其中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健全贯彻落实粮食作物安全责任制,统筹协调政府部门贮备工作中;政府部门相关部门要依岗位职责对政府部门贮备开展管理方法和监管;根据明确义务,推动多方各尽其责,各司其职,一同确保储备粮安全性。

为了更好地保证储备粮安全性,保证在紧要关头能调得到、用得着,《办法》在主要一部分,增加了调换和监管2个关键阶段的具体内容,对政府部门贮备涉及到的方案、存储、交替、使用和监管、法律依据等阶段,开展了全方位标准;与此同时对公司贮备的经营规模合理布局、存储、交替作了导向性要求,对其使用阶段也明确提出了明确规定。

在对多方义务、各个阶段的管理方法个人行为开展规范化的根基上,《办法》要求加强对涉粮行为主体的事中、过后管控,加强信息化管理和信用监管,对储备粮管理方法深化改革设定缓冲期等,为推进储备粮管理方法深化改革预埋了室内空间,展现了法制与改革创新紧密联系、互促携手共进的辩证统一。(完)

202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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