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证券基金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授权公布)证券基金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北京市11月29日电

证券基金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标准证券基金行业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规章制度的执行,维护投资人合法权利,维护保养市场监管,提升综合执法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就是指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对因涉嫌证券基金违反规定的公司或本人开展调研期内,被调研的被告方服务承诺改正因涉嫌违纪行为、赔付相关投资人损害、清除危害或是负面影响并经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认同,被告方履行承诺后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停止案子调研的综合执法方法。

第三条 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规章制度的制定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自行、诚实守信标准,不可危害国家主权、社会发展集体利益和别人合法权利。

第四条 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理应明确专业的下设单位承担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工作中,并将该下设单位与承担案子调研的下设单位各自设定。

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应当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和社会发展监督机制,提升对承担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工作中的下设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实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遵规守纪状况的监管。

第五条 被告方自接到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案子调研裁判文书之日到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做出行政许可决策前,可以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方法的要求,申请办理可用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理应在送到本人的案子调研裁判文书中告之其有权利依规申请办理可用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

第六条 被告方申请办理可用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理应递交申请报告及其有关申报材料。申请报告理应写明以下事宜:

(一)被告方的基本情况;

(二)提交申请的关键客观事实和原因;

(三)被告方已使用或是服务承诺采用的改正因涉嫌违纪行为、赔付相关投资人损害、清除危害或是负面影响的对策;

(四)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要求的别的事宜。

被告方理应对其所递交原材料的真实有效、精确性、一致性承担。

第七条 有下面情况之一的,国务院办公厅证劵监管组织对可用综合执法被告方服务承诺的申请办理不予以审理:

(一)被告方因证券基金违法犯罪被刑事追究,自刑罚执行结束生效日未逾3年,或是因证券基金违纪行为遭受行政许可,自行政许可实行成功生效日未逾1年;

2021-11-29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