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出炉

电车汇消息:11月2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30万辆,力争达到5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总量力争突破1万辆,建成千亿级郑开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含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下同)、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辆、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明显提升。

到2025年,全省充换电技术水平大幅提升,设施布局持续优化,智能化、信息化运营体系基本建成。充换电设施规模、运营质量和服务便利性显著提升,全省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2000座以上、各类充电桩15万个以上。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100座以上,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同时,《实施方案》围绕扩大整车产业规模、做强核心部件产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6方面提供一系列具体举措。

具体包括:

鼓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广州风神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积极导入新能源车型,对新车型导入产生的技术改造投资按照省技术改造有关政策给予支持;

强化与行业优势企业合作,扩大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打造千亿级郑开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对投资30亿元以上的整车生产项目和10亿元以上的零部件生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支持。

实行“一企一策”,引入战略合作伙伴,鼓励推动洛阳、安阳、焦作、三门峡、许昌等地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快技术、销售模式创新,尽快实现达产达效。

加快河南福田智蓝(配置|询价)新能源商用车项目二期建设,力争在商丘等地形成具有一定生产能力和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以郑州、洛阳、新乡、焦作、许昌、驻马店等地骨干企业和研发机构为依托,加快推动电池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进步,加强高强度、轻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锂电池、钠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技术攻关,加快石墨烯负极、纳米硅负极等电池关键材料和固态动力电池、锂硫电池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布局。积极推进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郑州城市群建设,支持郑州、开封、洛阳、新乡、安阳、焦作等地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快氢燃料电池整车、电堆、动力系统、电驱动系统等研发应用,推动氢燃料电池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核心零部件产业化,逐步形成氢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整车”产业链。

在重大科技专项等计划项目中,对整车和动力电池、电控、燃料电池系统、智能驾驶底座等核心部件,以及动力电池电解质、正负极材料等重大研发项目予以支持。

鼓励企业承担氢燃料电池汽车领域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情况等,对每个项目最高奖励60万元,每个单位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氢能领域技术创新企业,按照企业年度研发费用一定比例给予最高400万元的后补助。

2021年年底前,郑州市公交车、市政环卫车辆、巡游出租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2023年年底前,郑州市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和建成区的物流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2025年年底前,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和城市建成区的载货汽车、邮政用车、市政环卫车辆、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

鼓励在公交、环卫、物流、出租等领域和大型矿山、机场等封闭场所开展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汽车示范应用。

支持企业新建或升级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云控数据平台,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的设备、研发投入,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头雁”企业实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单一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上限由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此外,《实施方案》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加强人才培养、构建保障体系等4方面提供了保障措施。其中明确提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政策,重点支持公共领域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以及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项目。

2021-11-26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