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会一般性探讨根据《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法令

澳門立法会一般性探讨根据《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法令 中国新闻社澳門11月22日电 (新闻记者 龙土有)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22日举办全会,一般性探讨并根据《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法律草案。

澳门特区政府保安司厅长黄少泽在引介《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法令时表明,伴随着澳門社会发展迅速发展趋势,各个领域应用的危险物品类型逐步多种多样,对小区产生一定的安全风险,为解决目前一部分危险物品沒有特有统一标准管控的难题,以更合理确保人身安全及资产的安全性,经资询业内和群众的建议,及其参照中国大陆和其他国家或地域的有关法律制度,香港特区政府制订了《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法令。

法令致力于订定管控危险物品和防止危险物品在拥有、生产制造、市场销售、运送、存储和应用时有可能产生比较严重意外事件的一般法律制度。具体内容包含创建管控及防止管理体系、设定权力构架及咨询管理公司、确立危险物品客户的责任、开设受管控储存库规章制度、健全危险物品信息库、增权公共行政采用预防性对策、制订处罚通报等七个层面。

黄少泽称,《危险品监管法律制度》法令內容与澳門各界人士密切相关,事关群众的自身和资金安全,特别是在涉及到有关业内的重要利益。因而,香港特区政府将与立法会相互配合,积极主动沟通交流,不断征求各界人士对法律的建议或提议,维持与业内密切的沟通交流,致力于促使社会各界凝聚共识,一同搞好该项法律工作中。(完)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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