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3人损坏林地类191.9亩起诉

内蒙古自治区3人损坏林地类191.9亩起诉 赤峰市11月20日电 (新闻记者 张林虎)明知道是林地类,却以荒沟的理由开展运转,造成比较严重损坏林地类191.9亩。20日,新闻记者从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公安局获知,马某某某等3人因涉嫌不法占有农业用地被移送起诉。

2016年8月,红山区某镇原村委会主任张某在村两委大会上建议,将坐落于该地南坡敖包沟主沟相接的1至5号纯天然雨裂沟总体装包运转,经村民代表决议根据。

殊不知村民代表所不知道的是,1至5号纯天然雨裂沟并并不是张某常说的荒沟,实则林地类,村民委员会根据徇私舞弊,擅自更改土地用途,对外开放分包土地资源运营所有权。

2016年9月,群众李某以36万余元的价钱得到了该点800亩土地资源的运营所有权。几日后,该地原村办公室副主任马某某某以李某不能偿还其贷款为由,将800亩土地资源的运营所有权变为己有。

以后,马某某某将在其中36亩林地类各自以80万余元、145万余元的价钱分包给别人,曾任村支书的张某在运转合同书中签名允许,剩下一部分土地资源被马某某某积极联络别人向沟内排出余土,扣除花费,获得权益。

2017年3月,红山区某镇村委会主任牟某某某以500万余元的价钱从群众李某手上分包“荒沟”300亩。租赁后,牟某某某根据微信发广告宣传、走在路上阻拦排出余土的车子等方法,让驾驶员向其负责的沟内清渣,谋取权益。

经国家林果业和大草原局森林公安鉴定机构核心等单位评定、测绘工程,最后明确了该地区林地类原来植物群落被毁坏,更改林地类主要用途占有林地类总面积191.9亩,各自为用材林地总面积9.5亩,防护林带地182.4亩,均被比较严重损坏。

张某、马某某某做为原村民委员会的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在怀疑是林地类的情形下,将800亩林地类以荒沟的理由开展运转,且马某某某为较大的获益者,村民委员会明知道分包给牟某某某的300亩土地资源是林地类,还以荒沟的理由开展运转,被运转后的土地资源变成村民委员会、马某某某、牟某某某谋私利的专用工具,不管不顾对自然环境的危害,大肆破坏。

现阶段,马某某某、牟某某某、张某3人已被检察系统移送起诉,案子已经进一步查办中。(完)

20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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