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信用卡养卡” 三年“挣”了三万五判刑非法经营

帮人“信用卡养卡” 三年“挣”了三万五判刑非法经营 帮人“信用卡养卡” 三年“挣”了三万五判刑非法经营 并罚款7万余元

新闻通稿(新闻记者 李勇)应用POS机帮急用钱的人代还代刷信用卡,从这当中获得一定的提成,男人李某在近三年的時间里,为百余名卡住代还了近四千万,也让自身赚到了钱。却不知道,从这当中盈利的他,早已违犯了法律法规。

2021年35岁的李某是藁城区某镇人,以前在某保险理赔工作中的情况下,他曾协助过某金融机构营销推广过有业务流程。在营销推广业务流程的环节中,一些客户寻找李某,了解他是不是能够帮助代还信用卡,并表明李某能够从这当中提取一些提成。

在根据好几家付款公司办理了好几个POS热压,李某逐渐运用藁城区某门面运营代还信用卡业务流程。李某帮助别人代还信用卡后,再将相对应额度刷到开展说白了“信用卡养卡”业务流程。每代还10000元,李某会扣除1%,即100元的提成。在其中60元为付款给金融机构的信用卡手续费,剩下40元则归李某全部。

经有关部门调研,2017年11月至2020年8月期内,李某根据编造买卖,代刷平台代还信用卡的方法,为99名卡主的162张银行信用卡开展代还,总共涉及到买卖额度9516150.88元,得到违法所得35000元。被公安机关取保侯审后,2021年5月,李某积极上交了违法所得。

藁城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开庭审判觉得,李某违背国家规定,不法从业资产电子支付业务流程,应用零售点终端设备具不法代还信用卡并获得提成,情节恶劣,其个人行为已组成非法经营,依规应予以惩治。李某复庭自行投案自首,积极主动退缴全部非法所得,可酌情考虑从轻处理惩罚。

最后,人民法院依规起诉李某犯非法经营,被判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二个月判缓二年,并罚款RMB70000元。扣留到案的非法所得35000元给予收走并由暂扣部门上缴国库

2021-11-10

20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