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新能源车最大可获一万元奖赏

  专升本报名定城9月30日电 (新闻记者叶晓雨)前不久,定安县公布《关于印发定安县2021-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下称《通知》),将对在某县选购新能源车的每个人、在某县申请注册备案并售卖新能源车的市场销售公司给予资产奖赏,以进一步推动新能源车消費,促进人民群众节能降耗低碳出行。

  依据《通知》,奖赏目标分成新能源车每个人、汽车贸易公司2个类型。新能源车每个人需要在定安县申请注册备案的汽车贸易公司选购新能源车(行政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应用财政性资金选购的新能源车本人和企业以外),且选购的新能源车在定安县派出所道路交通中队车管所第一次备案上车牌并获得专用型车牌;汽车贸易公司需要在定安县申请注册备案,卖出的新能源车在定安县派出所道路交通中队车管所第一次备案上车牌并获得专用型车牌。

  《通知》确立,针对新能源车每个人,买车价钱在十万元下列的每辆奖赏600零元,买车价钱在十万元(含)至二十万元(含)的每辆奖赏800零元,买车价钱在二十万元左右的每辆奖赏一万元。针对在定安县申请注册备案的汽车贸易公司,每卖出一辆合乎奖赏规范的新能源车奖赏一千元。

  新能源车奖赏总产量每一年总金额限400辆,实际依照奖赏目标原材料申请新能源车上车牌的受理時间依次排列,名额有限。选购及第一次备案新能源车的时间均须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内。集中化申请時间为2021年1月5日至31日审理2021年度车子;2023年1月5日至31日审理2021年度车子。

202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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